客房预订

云南对旅游乱象整改,发行“八不准”

2019/8/29 10:29:01
  5月30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于对昆明滇越国际旅行社以100元一人的价格组织旅游者参加西双版纳4天3晚的不合理低价旅游,及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其委托接待游客的红河滇彩国际旅行社,因到指定场所购物,委派没有导游证的姚某红提供导游服务,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举报人给予了1.3万元的奖励。
  自2017年4月15日云南执行“史上最严”22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以来,经过近两年的严厉整治和多措并举,席卷云南全省的“旅游革命”使饱受诟病的云南旅游业再一次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8月16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云南旅游市场上强迫消费、辱骂游客等乱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上半年,云南接待游客数量与旅游收入双增长,全省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99亿人次,同比增长17.6%,实现旅游总收入5232.99亿元,同比增长18.48%”。
“目前,部分涉旅企业和从业人员与监管部门玩‘躲猫猫’‘变形记’。” 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和丽贵说,仍有不少旅行社还在组织、操作不合理低价游;不少旅游购物场所化整为零,逃避监管;因购物消费引发的甩团、甩客,擅自变更行程等问题时有发生;相当一部分导游还摆脱不了“导购”的身份,诱导购物现象依然存在。
  “以购养游”“高定价”“高回扣”的经营模式一直是旅游市场乱象的一个痼疾。严管购物店,斩断“灰色利益链”,是2017年云南出台的“22条措施”中最严厉的一条,也是近两年来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重中之重。
   为了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打破“以购养游”经营模式,4月16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以更严厉的措施加大了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
“八不准”明确指出:旅游商品销售企业不得采取围堵尾随、言语刺激等手段变相强迫或诱导游客购物;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不得借参观村寨、体验民俗、安排家访等名义诱导游客购物;不得纠缠、胁迫旅游者购买旅游商品和服务;不得对未购买旅游商品和服务的旅游者使用侮辱性语言;不得利用虚假宣传或者使人误解的方式诱骗旅游者进行消费;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
   值得关注的是,自今年3月30日,昆明市公安局破获了全国首起旅行社工作人员受贿案后,云南查处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案件也逐渐浮出水面。8月16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外通报的4起刑事处罚案件,均为旅行社或旅游企业相关人员行贿受贿案。
  针对目前不合理低价游“树倒根存、土壤还在”,灰色利益链条仍未彻底斩断的现状,8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和丽贵再次表明:持续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越往后越严”的高压态势。
  “22条”措施、“八不准”规定,以及此后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如紧箍一样,不仅对购物店、旅行社、导游、景区实行“最严厉”监管,对政府的管理也采取了最严措施:全省16个州市及重点旅游县(市、区)建立以政府一把手为指挥长的旅游综合监管调度指挥部,对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进行统筹调度,集中受理;纪检监察部门对政府和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更硬的措施、更严的标准,使一些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开始被破解。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一机游”投诉平台平均办结时间为5小时59分,比2018年的6小时38分,加快了近40分钟;游客满意度评价统计80.4分(满分100分),比2018年的68.9分,提高了11.5分;自5月1日全省建立退换货监理中心以来,通过“一机游”平台及全省各退换货受理点,共受理退货501件,涉及金额428.76万元;全省线下受理游客购物293件、金额274.93万元,已全部办结。
  “这些数据显示,游客投诉处置的时间实现了按天计算向按分钟计算的转变;投诉处置满意度由办理部门或企业自圆其说向游客客观评价转变。”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崔文说,游客购物退货工作的顺畅,初步破解了购物容易退货难的困境。